重庆发布《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3日 浏览次数:401
9月18日,重庆市司法局就《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建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施一体化动态监管与服务。鼓励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科研创新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合创新。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以及使用小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非经营性飞行活动,应当依法投保责任保险。鼓励从事非经营性飞行活动微型、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投保责任保险。
来源于:重庆市司法局